自2017年3月1日全国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来,截至去年12月底,山东省莱州市已有4708户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企业“进门容易出门难”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日前,在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络绎不绝。一个名叫徐春廷的小伙子说,他专门从事企业各种业务代理,对去年3月以来实行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他大加赞赏。“与之前企业注销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报等一系列材料相比,简易注销让我感觉一身轻松。”徐春廷说,“我这次是来办理一家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注销登记的,不仅当天就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而且节省了登报公告费。按规定,合作社只需在网上公示,到期后跑一次来拿证明就可以了,非常方便。”

  “这项举措方便了企业退出市场。”窗口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刘晓娜说。她表示,与之前相比,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特点:简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取消了公司清算组备案环节;改变发布公告方式,企业无须刊登公告,可自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减少了企业的申请材料。

  据了解,简易注销虽方便快捷,但并非适用于所有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和没有债权债务的企业,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日的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就可以实行简易注销登记。而那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则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刘晓娜说。她还特别提醒,每户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承诺书一旦上传将无法修改,因此,企业一定要谨慎操作。简易注销公告后至正式提交申请前可以撤销,但撤销后不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企业应当对公告的拟申请注销登记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则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莱州市市场主体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下一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借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更多企业和群众带去便利。 

张京亮 杨莉梅

 
  • 相关文章